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

設計與創作是在寫一段故事

那段故事 也許是純屬虛構,也許是真實故事。
其文筆 就是 媒材與手法的選擇呈現。

2011年6月26日 星期日

How much you want to expose yourself online

從前
想在網際網路上 留個能見度,我們會選擇 自己做個網頁 把自己想說的想做的想讓大家知道的放在上面。沒有認真的經營,網頁就會疏於更新。


現在
想在網際網路上 留個能見度,我們會用 blog,facebook, plurk, twitter,微薄, myspace.........之累的東西 隨時隨地的用智慧型手機 上傳 一兩句話,一兩張照片。

但是隨之而來的也是我們慢慢發現 自己赤裸裸的攤在陽光下。 要是疏於保密措施,陌生人都可以看到他人上傳的照片,言論。

遠離網路的人,保持神祕感;緊繫於網路的用戶們,被所有人都認識,甚至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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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聽到朋友說:「我高中朋友最近失蹤了!」
我問道:「你怎麼知道的?」
朋友說:「我看到一堆人在她的FACEBOOOK上面留的言...」說著說著 他繼續在他朋友的頁面上往下點閱。 「他媽媽在4月還在她牆上留言...」
朋友補充說:「他最後在網路上留的言是 "I am out"」


也許也許,這位朋友還好好的,也是成年人,或許 跟家裡處不好,不想跟家裡聯絡,不想要朋友找到他。所以他只是不上facebook不開手機。 可是大家都認為她鐵定是預難了。

斷了網路,自己不更新自己的狀態,可能會被朋友們認為"不存在了"。 就像念書的時後 沒來上課一樣。除了比較好的朋友 會擔心,其他同學,也是照樣在過日子。

多少想要暴露在公開的網路上,成為一門學問。